网站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
为配合国务院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:
根据国家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,未履行备案手续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。
E路无忧免费为我们的客户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(非经营性ICP备案)。正式开通虚拟主机服务的客户请登陆用户管理中心(http://www.eway51.net/web/store/member.php),点击“网站备案”,填写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》(有多个虚拟主机的客户,需要一一填写备案信息,切勿遗漏!),我们统一为客户免费办理ICP备案,如有疑问请在线联系E路无忧工作人员。
客户也可自行登陆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办理备案事宜,并在接到信产部备案审核通过邮件,第一时间内将完整的备案编号通过用户管理中心提交。
相关政策法规: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一万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: 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8
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: 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76
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: 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7


